【Word文档《关于申报2008年度省级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(棉花木材类)的通知》前1500字摘要】
关于申报2009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(棉花类、其他类)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: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,促进企业健康、快速发展,加快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,按照市发改委有关通知要求,现组织开展2009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(棉花木材类)申报工作。有关通知如下: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、新申报企业资格:总资产3000万元、固定资产1000万元、2008年、2009年(预计)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、经营状况好(企业负债率小于70%)、资信好(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)、带动当地农户增收作用强(在市内有稳定的、规模较大的原料生产基地,能带动较多农户)的企业。拟申报企业必须是海政发[2009]36号文件公布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。2、申报企业数量:每镇不超过1家。3、申报材料:包括企业概况、基地建设和带动农民增收的证明材料、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资产和效益情况、银行资信证明、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(见附件)。4、对目前规模不是很大的企业,但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,所开发和生产的产品属于高技术产品和绿色食品,可以促进、带动相关产业形成;或主营产品优势明显,出口创汇潜力和进口替代能力强,能形成带动面较大的特色产业;或在全国同类企业中处于前列,并有一定知名度的,对企业规模可适当放宽。二、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(棉纺类、其他类)请各镇参照以上标准,对符合条件的棉纺类、其他类企业一并组织申报。每镇不超过2家。请各镇按照通知要求,抓紧时间组织企业申报。申报材料(一式五份)请于2009年11月20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县发改委综合计划科。联系人:季成伟、孙斌;联系电话:88859928 13706277675 13951428788;邮箱:[email protected],逾期不再办理。特此通知。附件: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...余下略,更多内容请下载word文档查看。